6月1日,民航局公布首批《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86人因“在机场安检中查出随身携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管制物品而被处以行政处罚”“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登机而被处以行政处罚”等行为被列入民航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自6月1日起被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限制期限为一年。
近年来,“机闹”事件频繁上演,“机闹”者既有霸道的旅客,也有疯狂追星的粉丝。“机闹”,轻者扰乱民航秩序,重者威胁民航安全。“机闹”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格格不入,严重损害了中国形象。个别国人的“机闹”行为甚至玷污了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好名声。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同时对社会不文明行为也要敢抓敢管,敢于“拍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今年3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规定,民航局应当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建立信息推送机制。旅客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的;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值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的;强占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行为而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或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名单推送民航局,由民航局按照规定程序纳入限制乘机名单。因严重影响民航飞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特定严重失信人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有效期为一年。
笔者认为,“机闹”者既要入档,更要进一步追责。符合规定条件的“机闹”者都应进入民航特定严重失信人名单,一定期限内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对严重“机闹”者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公务员的“机闹”行为更要严格问责。不但对其“机闹”行为公开曝光,还要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属单位,并且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组织和党政纪处分。
文明是一种道德修养,体现一个人、一个地域、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素质。文明还是一种理念,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中国作为一个有着5000多年文明历史的大国,“机闹”等不文明行为更是让人不能容忍,也是让人看不惯、看不起的。
总之,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形成对不文明行为不纵容、零容忍的良好氛围,才能使不文明现象无处藏身、无处遁形。只有坚决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只有坚决把不良风气压下去,一切不文明行为才不会有市场,更架崇尚文明的社会风尚才能形成,新风正气才能大张旗鼓地树立起来,社会主义的文明之花才能在神州大地处处绽放。(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王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