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近日公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对无人机按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分级分类管理。其中,自重0.25千克以下的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自重4千克以下的轻型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也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从娱乐拍照、体育赛事、测绘探险,再到农业植保,无人机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大显身手。征求意见稿提出,我国拟对不同安全风险的无人机明确不同管理办法,放开无危害的微型无人机,适度放开较小危害的轻型无人机,简化小型无人机管理流程,重点管好中型、大型无人机。业界分析,这份征求意见稿对无人机飞行管制的“松绑”,将极大促进无人机产业的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微型无人机的飞行管控区域为:5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机场、临时起降点围界内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的上方;军事禁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军事管理区、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大型活动现场以及周边50米范围的上方,高速铁路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普通铁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以及两侧50米范围的上方等。另外,轻型无人机也划定了相应管控空域,如120米以上空域,大型活动现场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高速铁路以及两侧200米范围的上方,普通铁路和国道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等,管控空域外,无特殊情况均划设为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
轻型无人机以消费娱乐为主,征求意见稿将其适飞空域上限确定为120米,这主要考虑到有人驾驶航空器除特殊航线飞行外,不得低于150米高度。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购买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民用无人机时,单位、个人应当通过实名认证。对于未满14周岁且无成年人现场监护而驾驶轻型无人机飞行的,拟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民用无人机的,拟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