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胡夕姮 通讯员杨洋 报道:为贯彻落实民航局有关指示精神,做好华东辖区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工作,健全备案信息通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月12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办法》视频宣贯会,华东局航安办、政策法规处、运输处、飞标处、各监管局及辖区内各航空公司、运输机场和油料公司参加会议。
会上,民航华东局政策法规处从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后续工作要求等三方面,对《民用航空企业及机场联合重组改制备案管理办法》进行了宣贯,详细介绍了纳入备案范围的联合重组改制行为和民航企业及机场办理备案的时间及有关要求等,重点强调了民航企业及机场应当按照办法的要求及时开展备案工作,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议还要求各监管局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备案的同时,还应当重点关注中小航司的备案信息,做好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华东局各业务处室和各监管局应当及时研判企业安全形势,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压实企业经营变更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股权管理、公司治理失控导致的航空安全隐患。(编辑:张彤 校对:张薇 审核:韩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