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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飞行 风口之上更得依法合规
来源:《中国民航报》2018-11-09 13:52:00

近日,江苏常州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无人机、滑翔伞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控情况。其中,1名摄影发烧友违规飞行无人机扰乱当地政府部门工作秩序,被警方警告;另有5名男子未向相关部门审批报备,就在当地驾驶动力伞进行低空飞行,也因为“黑飞”而被依法警告。

“低慢小”航空器通常是指飞行高度在5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在2平方米以内的飞行器,如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在民航业特别是通航领域,“低慢小”航空器扮演着重要角色。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实现通用航空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关方面也围绕如何让“低慢小”航空器飞起来、让通用航空热起来,不断采取创新举措。

但正如《指导意见》所指出的,通航发展的前提是“健康”。依法合规无疑是“健康”最基础的一条,从政策制度层面为通航飞行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更良好的环境,绝不意味着对通航飞行放手不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46条明确规定,“从事通用航空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所从事的通用航空活动相适应,符合保证飞行安全要求的民用航空器;(二)有必需的依法取得执照的航空人员;(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149条也规定,“组织实施作业飞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飞行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防止对环境、居民、作物或者牲畜等造成损害”。令人遗憾的是,无论是此次常州警方通报的案件,还是近年来全国各地一再发生的“黑飞”事件,大部分都是由于通航领域的“低慢小”航空器驾驶员无视《民航法》的规定。

《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民航局和相关部门大力推动通航领域的政策创新,国内首个获得民用无人机试飞正式许可的基地已经落户上海淀山湖畔,各地的通航机场建设加快,通航正站在风口之上。

风口给行业、企业带来了机会,但也容易使部分企业野蛮生长、无视秩序、不愿依法合规发展。而这样的乱象往往会重创曾经生机勃勃的行业,侵蚀本可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土壤。这在近几年间成为风口的各个行业中屡见不鲜。如在交通领域,近年来突飞猛进、一再标榜企业估值暴涨的网约车,更于短短百天之内连续发生多起恶性案件,引起全社会的震动和愤怒。此时人们才发现,有的网约车平台根本没有依法取得在案发地的营业资格,也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司机进行审核。其在资本和估值的驱动下野蛮发展,罔顾法律法规,终于酿成悲剧。

当前,通用航空还处在高速发展的起跑阶段,公众对其依然宽容。希望从业者珍惜这样的机遇,坚持依法合规运营;监管部门也要在政策创新、摆脱不必要束缚的同时,坚守法律法规底线,防微杜渐,未雨绸缪,让通航业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可持续发展。(《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钱擘)

责任编辑:zhang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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